主要是指UPS電源體系,在市電處于正常狀態下,機器會將市電的交流電轉換為直流電,進而對電池充電,作為后備式電源,以備電力中止時使用。當然在此刻需要清晰,不間斷電源體系即便在沒有停電的狀態下,也可以作業。例如:電壓過低、瞬間突波等,就會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轉。當UPS體系,都處于作業狀態時,相應的負載設備,將供給安穩且干凈的電力。
在市電正常與市電反常的情況下,相應的UPS電源作業方法,也會存在必定的差異性。為此,對于廣闊用戶來說,在對UPS電源進行使用時,為將電源的效能更好發揮出來,就應該要對相關的作業方法有所了解。主要的作業方法分為四個,分別是正常運轉、電池作業、旁路運轉和旁路維護等。
UPS電源主要的參數
輸入參數:輸入電壓范圍,根據我國電網質量不高的情況,應選擇較寬范圍的UPS電源,目前用可控硅設計的UPS范圍為-15%、+10%,用IGBT整流器設計的范圍為-25%、+23%;頻率范圍選擇范圍較寬的50Hz±5Hz;交流旁路電壓范圍選擇±10%,如超過此值將增大UPS的故障率;UPS應具有三相輸入相序錯誤和三相缺相輸入的自動保護功能。
輸出參數:輸出電壓的靜態穩定度,中、大型UPS為±1%;輸出電壓的瞬態電壓波動值,中、大型UPS小于±5%;輸出電壓的可調范圍,中、大型UPS從額定值起可調節±5%;輸出頻率,中、大型UPS為50Hz±0.1%;輸出過載能力,中、大型UPS在10分鐘以上時滿足125%負載,在1分鐘以上時滿足150%負載;具有帶三相100%不平衡負載能力,其三相電壓差不應超過±3%;輸出電壓的諧波失真度
EPS應急電源的系統功能EPS應急電源是依據消防設施、應急照明、事故照明等一級負荷供電設備而構成的電源設備。其一般應當要具有的作用系統:
一、由消防應急工作照明燈,所構成的消防工作照明作用系統,為救火及其救援人員而設置,一般設置在發電配電房、消防泵房、消防控制中心、通訊中心等該類的關鍵場地,其應急工作時間不應該小于90min,并滿足正常情況下工作光照強度標準。
二、由消防應急消防疏散照明燈所構成的,消防消防疏散作用系統,是為了更好地在人員消防疏散時,保證必需的光照強度而設置,一般設置于公共過道、豎向樓梯間,其應急工作時間不少于90min,光照強度不少于0.5Lx。